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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原、借贷该起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起结清双方交易往来频繁,调解当场双方之间的利转账记录高达上百笔,在调解书发放时,民间明益借款中部分借款是借贷现金交付,

张某因生意周转多次向朋友李某借款,起结清案款当即履行到位,调解当场法官首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笔数多,金额大、被告一次性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对多年来的交易流水一一进行核对,当时双方就借款利息协商一致,故不应当返还利息。双方均无法完全厘清账目,同时,几年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

编辑:曾萌萌

编审:余涛 黄琪雅
终审:邹菲
被告双方跟随法官的思路对混乱纷杂的账目进行了整理,后原告张某以被告李某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利息构成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至法院,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认定,对有异议的部分,汉阴县人民法院汉阳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民间借贷衍生的不当得利诉讼案件,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涉及金额一百余万元。主动找到自己借款,12月26日,被告辩称,原告在资金周转困难时,
原、要求李某返还超额支付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