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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老板在戏班期间,敲诈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竟采取偏激手段,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两人多次找到章某要求发放工资,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并具有殴打情节,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章某被迫无奈,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强制讨薪。并偷偷报案。许某联系到余某,但一直没有结果。2009年7月3日晚,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随后,许某、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