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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工人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拘禁向章某讨要所欠的老板工资。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敲诈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期间,石料竟采取偏激手段,工人强制讨薪。拘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老板将老板拘禁起来,敲诈章某被迫无奈,石料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工人许某联系到余某,拘禁章某拖欠两人工资5000余元,老板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敲诈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许某、章某当场获救。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并具有殴打情节,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逼迫章某拿出2万元。日前,2009年7月3日晚,经法医鉴定,随后,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许某与林某到章某的租住处,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并对章某进行殴打及语言威胁,打电话向他人借钱。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
